我国国内柠檬酸产业现状
我国自 1969 年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柠檬酸发酵工业以来,柠檬酸生产技术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歩,尤其是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选育出了具有底物粗放(原料无需预处理)、适应性强(能采用山芋干、玉米、木薯、大米等多种淀粉质原料进行发酵)、遗传性能稳定、产酸纯度高等优良特性的菌种,研制 400 立方米的内循环发酵罐,取得了较好的发酵和节能实绩。随着我国柠檬酸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的急剧扩大,产量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也有了长足进步。由于产品成本的不断降低,产量迅速增长而内需不旺,迫使企业加入残酷的价格大战,柠檬酸出口价格呈持续下滑趋势。价格的大幅度下降并没有使我国产品抢到更多的市场份额,相反,却形成了很多不公平的竞争行为。
我国柠檬酸出口价格不断下跌已引起相关国家的抵制。1999 年 12 月,美国有关企业就以我国柠檬酸对其同类产品有损害的威胁为由,提出反倾销投诉,涉及国内 180 多家企业,最后仅有 12 家企业积极应诉,并最终获胜。最大的主销市场欧盟也提出了警告,这是个危险的信号。2002 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价格快速下降,造成多个国家提起反倾销调查,虽然都不是主要市场,但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却不容忽视,一旦不能妥善解决争端,有可能会招致更多的国家(或地区)提出反倾销提案,而进一步威胁我国柠檬酸产业。
环保问题造成的不公平竞争也一直是欧美柠檬酸生产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2002 年 10 月欧盟最大的柠檬酸生产商之一,奥地利 JungbunzllauerGmbh (简称 JBL)公司就我柠檬酸近年来产量、出口量大幅增加,环保不达标等不公平竞争问题向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准备对此采取保护措施。为此,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 2002 年 12 月 13 日发出《禁止未达到排污标准的企业生产、出口柠檬酸产品》的公告。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行业的治理,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受各种因素影响,该规定还未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国内 18 家主要柠檬酸生产企业都通过了当地环保部门的审核而进入合格企业名单,他们的生产能力近 500,000 吨,但 18 家企业中还有相当部分的企业不能完全达到相关环保要求。
我国柠檬酸工业由于技术创新相对滞后,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品牌效应等方面,与跨国公司无法匹敌,已出现严重的供大于求的局面。大量设备闲置或开工不足,设备利用率仅 60%左右。因此,整顿柠檬酸生产、经营秩序已刻不容缓,否则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所建立的民族工业将毁于一旦。